
在原始丛林中,强者捕杀弱者,凶猛的猎杀温顺的是一条生存规则,称之为丛林法则。
当人类从森林中走出来,筑造房屋,结群而住,部落之间财物的争夺也往往遵从实力强大的抢夺实力弱小的:丛林法则。
至后来成立国家后,国家间的战争亦是如此。孟子亦曾说:春秋无义战。
当社会发展趋向文明,我们会欣慰的看到:弱小的儿童,年长的老人,妇女,还有身体不太健康的人们不再被社会所抛弃,相反人们会帮助他们,给处于弱势的群体以生活的保障,让每个人更好的享受生活,而不是无奈和无助。此乃文明社会。
在文明的社会,所体现的不仅仅是楼房盖的有多高,道路有多宽敞,广场有多大,轿车有多豪华,GDP有多少,最重要的衡量指标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帮助。否则,贫穷的鄙视他们;本分的,欺压他们;病弱的丢弃他们,这与野兽又有什么区别?
然历史的发展并不是直线的,社会并不一直向着文明发展,有时反而逆向行之。
我们很容易看到,很多七八十岁的老人,他们经历日本侵华,经历国共两党战争,经历60年代自然灾害等多重灾难幸存下来,很多人没有养老医疗保险,假若再没有儿女,生活将如何艰难?
在马路旁要饭的残障人,如果政府给他们发点最低生活保障,他们还会在寒夜露宿街头?衣食不足?
在医院的焦急的病人,却成了医生籍此揽财的工具?
外出打工的人民,确受着户籍的限制?他们的子女无处上学?
教育也成为生财的工具?
。。。
难道这就是社会发展的目的?是在向文明社会发展?还是回归原始?遵循丛林规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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